关于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报销的通知
日期:2022-09-14 13:47:37 发布人:gh 浏览量:2
各工会小组,现将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销对象
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子女入园(包括幼儿园小班、中班、大班)
二、报销凭证
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提供的抬头为《上海市保育教育专用收据》、右侧标注男方或女方单位报销凭证,每月1张。请报销教职工用正楷字附加注明自己:所在部门,姓名,电话。
三、报销办法
本次受理2021年9月—2022年6月的幼托费报销,请老师们将报销凭证按照月份排序整理,于10月14日前交至工会小组长处。各工会小组将凭证收齐后交至工会办公室办理报销,电子汇总表(附件)发送至杨小彬CRP邮箱。
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2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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