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5-2016年度学院三八红旗手 (集体)的通知
日期:2019-04-09 10:00:34  发布人:admin3  浏览量:53
沪工商工〔2016〕8号
各部门:
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发挥优秀女性典型引领作用,激励女教职工开拓进取、勇于创新,学院工会、妇女工作委员会将围绕“建功十三五、巾帼展风采”活动主题,开展2015-2016年度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三八红旗手(集体)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
(一)评选范围:2014年9月1日前进校工作、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教职工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。
(二)表彰名额
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三八红旗手9名(推荐13名),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三八红旗集体2个。
  二、评选条件
    (一)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
  1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团结群众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  2.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时代精神。具备高尚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文明、弘扬新风,品德高尚、无私奉献。
  3.爱岗敬业、勇挑重担、开拓创新、爱校荣校,在本部门有一定的影响力,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,在积极推进学院“双创建”中作出较大贡献。
  4、优先推荐在2015-2016年度荣获过市(区)级、学院各类奖励、先进称号,以及在本部门工作有突出成绩者。已获得学院2013-2014年度“三八红旗手”荣誉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。
  (二)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
  1.以女教职工为主体的部门或班组(女性比例占50%以上),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,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(含3人)。
  2.具有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。弘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。
  3.工作业绩突出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  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    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,确保评选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  (一)三八红旗手
  1、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通过“三上三下”的方式,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。各部门工会组织民主推荐,各工会小组可推荐1名候选人,妇工委审核后将“三八红旗手”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票选,产生9名“三八红旗手”正式候选人。经工会委员会讨论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后予以公示。在2017年“三八妇女节”期间进行表彰。
  2、11月14日-18日,部门工会组织民主推荐阶段,11月20日前报送“三八红旗手”候选人申请表。
11月21日-24日,全院票选阶段,11月24日各部门工会报送票选结果。
11月28日-12月2日,公示
(二)三八红旗集体
  1、三八红旗集体采取自荐的方式,符合申报条件的部门或班组自行填写《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》。工会、妇工委进行评定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予以公示。
  2、符合申报条件的部门或班组11月20日前报送《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》。
  (三)材料报送要求
  1、《三八红旗手申请表》、《三八红旗集体申请表》电子版通过CRP邮件发送至工会陈盼处。
  2、请将表格用A4纸张打印后,送至工会办公室(嘉定校区行政北楼121室),电话:60675958-1120。签名必须手写。
 
 
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 
2016年11月14日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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