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日期:2020-12-22 18:03:24  发布人:gh  浏览量:0

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、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,落实好中国工会十七大、上海市教育工会十大各项任务,树立先进榜样典型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稳步推进工会工作,更好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现开展2020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工会干部

1. 担任学校工会干部,从事工会工作时间在两年以上;

2. 热爱工会工作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廉洁务实,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心系职工,甘于奉献,勇于开拓,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 坚持原则,积极反映和正确代表教职工的意见,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,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。

4. 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具有主人翁意识,在工作中具有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
(二)工会积极分子

1. 来校一年及以上的学校在岗工会会员;

2. 具有奉献精神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积极主动参与工会的各项工作,受到教职工的好评。

3. 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关心、支持工会工作,积极建言献策。

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。

二、评选数量

(一)优秀工会干部,不超过所在组织工会干部人数的10%,由工会委员会、女工委、青联、经审委进行推选。

(二)工会积极分子,不超过工会小组会员人数的5%,由工会小组进行推选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各组织、工会小组进行推选,学校工会汇总推选情况;

(二)经工会委员会审议,公示后最终确定表彰名单。

四、推荐要求

(一)请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,确保质量,主要事迹填写“组织或参与开展的具体工会工作”。

(二)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持评选条件,群众认可。

(三)请在20201230日前,将《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》和《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》纸质版交至工会办公室(行政楼221室);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会组织干事 何燕 CRP邮箱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1222

附件1+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.docx附件2+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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