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报销的通知
日期:2021-09-26 15:16:22  发布人:gh  浏览量:2

根据学校幼托费报销实施办法,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每年两次受理报销,现将2021年上半年的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对象

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子女入园(包括幼儿园小班、中班、大班)

二、报销凭证

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提供的抬头为《上海市保育教育专用收据》、右侧标注男方或女方单位报销凭证,每月1张。请报销教职工用正楷字附加注明自己:所在部门,姓名,电话。

三、报销办法

本次受理20212月—20216月的幼托费报销,请将报销凭证按照月份排序整理10月11日前交至工会小组长处。各工会小组收齐统一交至工会办公室办理报销。

 

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926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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